20210808“用情抗疫,用法护疫“ 民法典宣传用法为疫情保驾护航志愿宣传活动进行中
编号 | 2021042476 | 服务区域 | 胜园街道 |
服务地点 | 山东省东营市东城银座店 | 所属团体 | 东营市胜利一中志愿服务队 |
联系人 | 崔* | 联系电话 | 1305462**** |
服务时长 | 2小时 | 活动日期 | 2021-08-08 18:20:00 至 2021-08-08 20:20:00 |
“叔叔,您看看,《民法典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,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了全面的保障。当前疫情期间,我们要有法可依有法可用,守住我们的国本......” 近期,德尔塔、拉姆达变异毒株引发的新一轮疫情来势凶猛,截至8月8日11时,全国已有14个高风险地区、191个中风险地区,疫情形势复杂严峻。各地纷纷采取强力措施,从严做好疫情重点地区出入人员的排查管理,斩断病毒传播链条,守住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。每个人都应该知道,散播疫情谣言、故意隐瞒信息、谎报瞒报行程、不遵守防疫规定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这是中华公民的责任,同样也是法律的规定。 2021年8月8日,胜利一中志愿团队积极响应东营市志愿中心精神,大面积宣传防疫事项,但部分居民确实存在拒不配合的现象,为此,胜利一中志愿三组拿起《民法典》宣传单,和《致市民一封信》宣传单一起,走到东城最繁华的银座店附近,志愿者们积极给居民讲解民法典中8大篇,重点讲解了居民提出和关心的问题,让居民了解民法典,学会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,疫情当前,更是要遵守我们的法律。 为正视此次宣传活动,本次宣传要求胜利一中宣传志愿者统一着装本校校服,宣传中不准迟到不准提前退出宣传活动。傍晚8点20分,组织者付卓如组织下分队同学排队签到,领取宣传单,讲解宣传重点后,大家分散到银座店四周及店内,详细向居民宣传疫情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及应遵守的法律,如: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防治疫情的,依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三款的规定,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如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、强制隔离或者治疗,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,情节严重,危害公共安全的,将依照《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,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,过失犯本罪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面对疫情,我们不仅要筑牢思想的防线,更要守住法律的底线,积极配合,主动报告,不做病毒传播的“帮凶”。切莫心存侥幸,无视法律一意孤行,违法犯罪害人害己。 宣传到晚上8点20分,结束本次志愿活动。 织者:付卓如+1小时 上传:崔子辰+1小时 总结:姜燕恒+1小时 其他同学宣传讲解活动共进2小时 特别说明:文明办的领导,您好!暑假到了,我们同学自发组织活动,可能组织稍有瑕疵,恳请文明办老师谅解。下次一定注意,望领导审核通过,谢谢!